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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發布《2018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下簡稱《報告》),新增“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引起市場人士對于監管層下一步“防風險”具體舉措的猜測。
《報告》指出,下一階段,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抓緊補齊監管制度短板,有效控制宏觀杠桿率和重點領域風險,積極化解影子銀行風險,穩妥處置各類金融機構風險,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堅決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
金融風險防控表述多處不同
相比于去年四季度的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今年一季度報告在防范金融風險的表述上有很大調整。
四季度報告指出,要加強對企業債務風險、銀行資產質量和流動性變化情況、房地產市場、互聯網金融、跨境資金流動、跨行業跨市場風險等領域的風險監測和防范。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加強影子銀行、房地產金融等的宏觀審慎管理。
此次報告沒有再次提及以上具體風險,除對影子銀行風險改為“積極化解”的表述外,其余均以“穩妥處置各類金融機構風險,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所替代。其中,“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為新增表述,同時,“優先處理可能影響經濟社會穩定和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問題”也被首要提及。
未持牌機構成清理對象
在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看來,金融監管主要是針對持牌機構,有牌照可以經營金融業務但不合規需要強監管使其回到本質業務,但金融亂象還包括不持牌和處于監管空白的機構。
“比如說,借用互聯網金融‘馬甲’的民間借貸和大量的金融控股公司,都是無牌照、沒有監管主體的對象。”曾剛說,這些機構有非常多潛在的風險,也傷害了很多投資人的利益。這些機構并沒有從業的資格和對應的現有的監管制度,全面的“清理整頓”的表述更準確一些。
在曾剛看來,今年監管層恐怕要對未持牌機構、包括之前大量的民間借貸行為以及金融控股公司行為進行規范。“有些要清理的就要清理,不應該存在的要退出市場。如果涉及到違法行為還要追求刑事責任。”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在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對于金融機構自身而言,仍然要按照整體金融監管的要求,切實實現服務實體經濟和防范金融風險。對于一些所謂的產融結合的金融控股公司,下一步也要制定出臺相應的辦法進行管理,防止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