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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隨著股市行情的重新起航,市場資金趨之若鶩,消失了近4年的場外配資也卷土重來,上一波配資熱潮還是在2015年。當時,上證綜指在短短一年的時間從2000多點升至5000多點,但隨后便開始了自由落體,上演了千股連續跌停的極端走勢。
盡管往事歷歷在目,但市場的記憶似乎只有“3秒鐘”,近日,不僅配資平臺頻繁冒泡,甚至銀行信貸資金也被曝違規流入股市。
第一財經記者統計發現,去年至今監管層已經開出十余起相關罰單,被處罰的銀行中,既有四大行,也有股份行及農商行等本地中小金融機構。
那么,在銀行一整套嚴格的“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檢查”的制度下,這些信貸資金是如何從銀行流入股市的?
十余家銀行被罰
3月7日,銀保監會臺州監管分局連開的兩張罰單引起了市場關注。處罰信息顯示,路橋農商銀行和寧波銀行臺州分行對貸款用途管控不嚴,導致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銀保監會臺州監管分局因此對路橋農商銀行罰款30萬元,對寧波銀行臺州分行罰款25萬元。不過當日晚間,第一財經記者從寧波銀行知情人士處獨家獲悉,此次涉事事件發生于2017年,且業務已經整改,與本輪股市無關。
事實上,從年初開始,類似的罰單已經出現,1月24日,建行金華分行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信貸資金挪用于購買理財產品、信貸資金挪用于股權投資的違法違規事實受到中國銀保監會金華監管分局罰款70萬元的處罰。
1月8日,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因“發放首付不合規的個人住房貸款,綜合性消費貸款資金、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向房地產市場,變相為地方政府委托代建提供融資且集團客戶未統一授信,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于股市,為借款人虛構的并購交易提供并購貸款”的違法違規事實,被監管部門罰款210萬元。
對于銀行信貸資金而言,股市是絕對的禁區。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要深入細致地做好貸后檢查,堅決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等領域”。
另外,《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銀監發〔2006〕97號)第三條也明確規定,“嚴格禁止任何企業和個人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直接或間接進入股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貸款給企業和個人買賣股票”。
去年,監管機構就已經因此處罰了多家銀行,包括去年12月,浙商銀行湖州分行因“貸款資金流入股市;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而被中國銀保監會湖州監管分局罰款80萬元;中信銀行滁州分行因“貸后檢查不到位,對信貸資金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部分流入股市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滁州銀保監分局罰款20萬元。
去年8月,建行寧波分行因“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房市”的問題而被罰款20萬元;去年4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杭州市分行因“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個人消費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被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罰款65萬元。
去年2月,中原銀行鄭州花園路支行、農業銀行鄭州隴西支行、交通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光大銀行天津分行均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而收到監管的罰單。
如何繞過貸款“三查”?
那么,信貸資金是如何繞過貸款“三查”制度,在銀行的眼皮底下溜入股市的?
這其中,除了經辦的銀行相關負責人貸后管理不到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之外,一些外部力量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近日,第一財經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貸款中介以配資為噱頭推銷其助貸服務。一位張姓的貸款中介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他們能夠幫助客戶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炒股。
“我們操作下來大概就兩種方式,如果金額不需要太多,可以走消費貸,比如裝修貸款,如果要求金額大,可以走企業貸款。”張姓中介說。
事實上,按照金融監管部門的規定,申請個人消費貸款,應以消費發票、交易市場供貨單據、商戶電子賬單、銀行卡刷卡單證等消費憑證作為貿易真實性的證明材料。而在實際操作中,銀行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可以在任何電商網站、POS機刷卡消費,但貸款資金不會打入申請人賬戶。個人消費貸款的用途銀行有明確的規定,一般用于旅游、婚慶、教育、購車,購買家具家電,房屋裝修等,但是不能用來買房、投資、炒股等。
對此,張姓中介以裝修貸為例向記者做了一番推介,該中介可以為客戶辦理全套的裝修資料,待銀行審批通過后,為客戶提供刷卡提現的服務,客戶只管拿錢。
“如果客戶自己可以提供裝修材料,且不需要提現,我們基本只和銀行要服務費,1~2個點左右,客戶這邊則不需要付服務費,如果客戶需要我們的增值服務,可以根據服務的內容,加收代辦服務費,高的可能要10個多點。”張姓中介說。
同樣,在企業貸款的操作上,由于貸款人至少為企業的股東,所以,該中介表示,可以為客戶“操作”入股某家公司,成為名義上的股東,準備所需整套材料,待銀行審批后,再為客戶辦理撤資。
“只要您配合我們,所有的資料在銀行都是可以通過的。”他說。
雙重風險得不償失
對此,第一財經記者咨詢了多家貸款中介,超半數表示可以提供這樣的“增值”服務。
“貸款中介這樣做,純粹是誤導客戶。”總部位于南方的某銀行個貸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說,萬一客戶的資金貸后被抽查到,銀行會要求客戶全部提前還款。
該個貸經理說,在個貸領域,由于涉及的貸款額度小、數量大,銀行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往往采取貸后抽查的方式,如果客戶與貸款中介聯合造假,銀行的“三查”手段就會變得很有限。
“以股份行為例,即便是一家銀行的支行,一年下來,也有幾萬筆個人貸款,比如以貸款金額20萬元/筆計算,一個月放款10億元,就是5000筆,按照70%的通過率,一年就超過4萬筆,貸前調查就已經很繁重了,到了貸后,銀行的監控系統只能覆蓋到監控本行卡的流向,比如說,是不是同名轉賬、有沒有轉到房地產公司或者股票賬戶,只要客戶不取現,就一定能查出資金流向,而一但客戶取現、套現,資金流入到他行,銀行就無法做到跨行監控。”該個貸經理說。
“對于客戶經理來說,要做到盡職免責,貸前跟客戶講清楚規則,貸后通過系統監控資金流向,但很難做到人工逐步跟蹤,人力和時間配比都不現實。”該個貸經理說。
事實上,對于銀行來說,類似于裝修貸這種沒有掛鉤具體消費場景的消費貸一直以來的軟肋就是資金用途無法穿透,在早些年,部分房地產開發商為了符合地方的限價規定,特別將購房款的一部分拿出來以裝修貸的形式強加給購房者,簽訂“雙合同”,對于購房者而言,沒有享受到裝修的好處,還增加了購房成本。
然而,由于這塊業務的利潤誘人,銀行難以割舍。該個貸經理就說,銀行與貸款中介合作,出發點是為了更好的推介本行的貸款產品,但不良中介卻以此聯合客戶為銀行“挖坑”。
“我們在內部會不定期的發布這些不良中介的名單,一旦發現上述違規行為,便終止合作,甚至追究其法律責任。”該個貸經理說。
事實上,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炒股,不僅面臨股市下跌的風險,同時還要面臨信用風險,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若發現挪用貸款買賣股票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采取及時、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貸款。對有違規行為的企業或個人,除依法嚴肅處理外,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將違規記錄載入征信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