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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發展呈現爆發式增長,銀租授信業務合作空間進一步提升。截至2016年1-6月,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總數高達5708家。其中,金融租賃公司52家;內資租賃公司190家;外資租賃公司5466家。
融資租賃行業的飛速發展需要大量資金支持,我國融資租賃業則主要以商業銀行授信為主,占比高達80%以上。然而由于融資租賃業務涉及行業廣泛、交易結構復雜等,導致商業銀行暴露諸多授信風險,影響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商業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授信的問題剖析
(一)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國際市場中,融資租賃公司資金來源相對廣泛。以美國融資租賃公司為例,其融資方式包括以下五種:
1.內源融資:商業銀行或大型金融機構通過收購或自行設立等方式建立融資租賃公司,該類公司多數依靠母公司或集團內部財務公司撥款,從而消除對外部資金的依附;
2.經紀服務:將融資租賃交易轉讓給資金提供者,該交易結構對財務和基礎設施要求少并且風險低;
3.折扣轉讓:在該模式下,融資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在保留租賃設備所有權的前提下,將融資租賃合同的剩余資金轉讓給資金提供者,該方法具有較大靈活性,出租人具有實際的控制權;
4.股本金和負債:主要包括次級債務、循環信貸額度以及長期債務等;
5.資產證券化:主要包括商業債券渠道和證券化。
然而我國由于處在融資租賃發展初期,資金來源渠道相對狹窄,其80%以上資金來源依靠商業銀行融資,其他資金來源主要表現為關聯公司借款、個別租賃公司實現上市、發債以及資產證券化。由此可見,我國融資租賃公司外部融資渠道相對單一,對商業銀行授信依賴程度較高。
(二)信貸投放比例較低
融資租賃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產業,行業發展亟待大量資金支持。而目前我國融資租賃公司資金來源渠道相對單一,嚴重依賴商業銀行授信。但從商業銀行融資租賃授信客戶占比分析,其數量、余額、額度等均處于較低水平,且此類客戶授信增速遠低于行業自身發展速度,說明商業銀行向融資租賃公司提供信貸支持,并無法滿足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規模擴張需求,其發展嚴重受制于資金供給。
融資租賃公司缺乏資金供給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兩方面:
其一,在融資租賃行業快速發展階段,商務部下放和擴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審批權,同時地方政府給予大力扶持,以此推動中小型融資租賃公司機構數量的快速增長。
而在新設立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中,大部分為國內集團控股且多數新設融資租賃公司不具備相關產業背景和行業管理經驗,風險防范意識參差不齊,其多數以售后回租方式操作,資金管理能力相對較差,租賃物難以處置,導致整體風險較高,無法達到商業銀行準入標準;
其二,商業銀行對融資租賃行業的風險分析方法不盡完善。融資租賃的運作模式與金融機構相似,部分售后回租項目以“生產線”巧立名目進行融資,形式則類似于“影子銀行”。因此,出于對謹慎性考慮,商業銀行會拒絕此類授信客戶。
(三)忽視承租人風險分析
由于融資租賃公司作為授信主體,其本身直接承擔信用風險。因此,商業銀行在授信審查分析過程中,易過度信賴融資租賃公司自身的資金實力,而忽略對承租人的風險考察。然而,由于融資租賃公司在運作過程中,資金與租賃項目一一對應,無閑置資金作為緩沖,一旦某一項應收租金出現違約,將產生流動性風險,引起資金鏈斷裂。因此,對于承租人風險狀況的分析將對租賃公司經營穩定性的評價至關重要。例如:承租人屬航運業,受行業持續低迷影響,承租人訂單量下降、現金流緊張,導致租賃公司被迫持有船舶資產,手持訂單難以消化,資產周轉率及收益率明顯降低,進而侵蝕租賃公司現金流和流動性。
(四)授信業務期限錯配
為配合客戶降低融資成本的需求,商業銀行向部分融資租賃客戶發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用于支持其租賃前期設備購置。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但大部分融資租賃業務期限為3-5年。因此,對于融資租賃公司而言,過量短期負債的財務結構雖然能降低財務費用,但不利于其長期穩定經營,易產生流動性風險。
此外,由于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發放并未鎖定特定租賃項目收入作為還款來源,且還款方式無嚴格限制條件,因此對于以單一大型租賃項目作為主營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商業銀行借款的還款方式與租賃租金收入的期限結構可能產生錯配,從而不利于商業銀行信貸的及時收償。
采用流動資金貸款方式支持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發展,不要求與租賃項目一一對應且操作具有一定靈活性。這種方式僅適用于挖掘機等小型、金額較少的工程機械類租賃項目。由于此類項目間具有同質性、單筆金額較小、風險多依托于租賃公司對單個租賃項目風險的把控能力。對于其他租賃公司而言,由于其所從事的各項目間差異性較大,或單筆租賃金額較高,如果商業銀行信貸未鎖定應收租金作為還款來源,租金收入則可能被挪用并循環投放到新租賃項目,造成還款來源的不確定性。
商業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授信的風險防范
(一)制定貸前盡職調查程序
建議商業銀行針對融資租賃行業制定符合行業特征的授信管理方法,具體從評價租賃公司和評價承租人及租賃項目兩方面入手。
1.融資租賃公司的分析
(1)評價融資租賃公司的資質
商業銀行重點從出資人背景、管理層行業經驗、公司治理、與金融機構的歷史合作情況等方面,評估融資租賃公司資質,并設立融資租賃行業授信客戶準入標準。
對于金融租賃公司:積極支持以五大國有商業商業銀行和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資成立的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適度支持國家金融集團背景、行業經驗豐富、資產實力較強的非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審慎支持具有地方金融機構及地方財政背景、區域經營特征較明顯的非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原則上金融租賃公司成立兩年以上,連續兩年盈利,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單一客戶關聯度不高于30%,集團客戶關聯度不高于50%,同業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0%,同時應符合銀監會頒布的《金融租賃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監管要求。
對于廠商系租賃公司:積極支持融資租賃標的屬于先進及高端裝備制造業、在行業內具備較強競爭力的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廠商具備成熟的經銷商網絡和銷售渠道;限制進入廠商所在行業壁壘低、市場競爭激烈、技術含量低,產品結構較單一、缺乏穩定市場、經營業績不佳的融資租賃公司;同時,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原則上成立兩年以上,連續兩年實現盈利,風險資產不超過凈資產10倍。
對于獨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綜合競爭實力強、風險控制能力好、主營租賃業務特征明顯的大型融資租賃公司;選擇性支持區域經營優勢、風控能力較強的中型融資租賃公司;審慎支持經營穩定、成長性好的優質小型融資租賃公司;同時,獨立融資租賃公司原則上成立三年以上,連續三年實現盈利,風險資產不超過凈資產10倍。
(2)評價融資租賃公司的制度
了解融資租賃公司的組織架構、內部控制程序、對承租人的篩選評估機制、事后追償和處置制度、風險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等。綜合評判融資租賃企業對租賃設備及承租人的認識、判斷能力,對租賃設備的處置能力以及對風險事件的防控能力。
(3)評價應收租金的資產質量
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了解融資租賃公司關于融資租賃資產分類的標準,正常、關注、可疑、次級、損失各類融資租賃資產占比以及變動情況,同時,了解融資租賃公司應收租金的違約率計算方式、實際違約率以及違約率變動情況,整體分析評價融資租賃公司資產質量。
(4)評價融資渠道及發展規劃
對于融資渠道單一的融資租賃公司,其資金來源匱乏,對商業銀行融資依賴程度較高,在商業銀行信貸資金收緊的情況下易產生流動性風險;而對于規模擴張過快,且缺少合理發展規劃的融資租賃公司,易盲目擴張,導致財務杠桿急增引起財務風險。
2.承租人及租賃項目的分析
(1)分析承租人行業背景
商業銀行對于融資租賃公司的調查不應局限于公司自身風險狀況,還需考察承租人行業狀況。不得選擇承租人所在行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方向的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合作,不得介入兩高一剩行業,謹慎介入政府融資平臺類項目。
以煤化工為例,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介入落后設備租賃項目。設備淘汰后,企業生產力下降,銷售收入不足以償還租金,且落后產能設備無法處置,導致應收租金違約。
(2)分析承租人經營情況
承租人經營情況的分析可參照商業銀行一般對公授信分析方法,分析切入點應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產品市場占有率、上下游資質及穩定性、主要經營優勢、近三年業務開展情況、主力裝備和工藝水平、合規手續是否齊備等情況。
(3)分析承租人財務情況
關注承租人近三年及近期財務狀況變化,分析大幅變動的原因;重點分析承租人的資金來源及資金占用情況、收益狀況、現金流量情況、現有負債結構及用途;特別防范承租人在已申請銀行借款購買相關資產的同時,向租賃公司辦理該項資產的售后回租,從而進行重復融資的可能性。
(4)審慎選擇融資租賃項目
項目的選擇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符合商業銀行關于信貸投向指引相關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應符合國務院相關規定并同比例到位,對于廠商系金融租賃公司,還應關注其租賃客戶的保證金繳存比例是否與租賃客戶資質相匹配。
(5)關注承租人反擔保措施
了解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擔保方式,如提供資產抵質押擔保,則重點分析質押物的變現難易程度及價值,抵質押手續的有效性;如提供關聯方保證擔保,則重點分析擔保人的實在資產、所有者權益、并揭示其目前已對外擔保情況等信息,以綜合評判擔保人擔保能力。
(6)調查租賃業務的真實性
分析融資租賃業務借貸雙方、融資租賃設備購銷雙方的關聯關系,防范利用關聯交易巧立名目進行外部融資。同時,將融資租賃設備交易價格與市場售價及評估價值進行比較,防范介入以融資租賃為表象,實則進行資本運作的租賃公司。
(二)制定合理有效的授信方案
1.鎖定租賃項目,優化合作模式
對于金融租賃公司:同業借款應根據相應租賃項目投放,同時建議引入國內保理業務和應收租賃款回購業務,補充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產品組合。
對于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鼓勵以應收租金保理融資方式進行合作,嚴控無具體用途、不對應具體租賃項目的流動資金貸款,保理的期限、金額、提用、歸還應與租賃項目相匹配;
對于獨立融資租賃公司:參照廠商系建議執行。此外,需視融資租賃公司的規模,調整合作模式:大型融資租賃公司以應收租金保理、銀團貸款以及具有具體項目背景的貸款、貿易融資和票據業務品種為主;中型融資租賃公司授信需對應具體租賃項目融資需求,謹慎給予中長期貸款,選擇性開展供應鏈融資;小型融資租賃公司在落實有效擔保措施的前提下,擇優開展應收租金保理融資業務,不支持直接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2.控制信貸比例,防范過度授信
商業銀行應結合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項目背景及實際資金需求,合理測算并確定信貸額度。建議商業銀行應收租金保理融資金額不高于應收租金的80%,降低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敞口。其次,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發放前需考查應收租金對應項目資本金到位及租金安排情況,避免信貸資金間接通過融資租賃渠道進入項目充當“資本金”風險。此外,如承租人本身為商業銀行授信客戶,需將該承租人融資租賃應付租金與商業銀行直接信貸融資統一納入該客戶集中授信管理,避免對同一承租人重復融資、過度融資的風險。
3.明確擔保措施,加強還款來源
對于金融租賃公司:鼓勵商業銀行追加應收租金質押等擔保措施,以此緩釋同業信貸風險。
對于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以及獨立融資租賃公司:原則上由集團提供保證擔保,或設備生產廠商提供回購義務,并將融資租賃公司的回購權利轉讓給商業銀行。同時,開立回購資金專戶,簽署三方協議,約定回購資金直接劃入該商業銀行資金專戶,并約定商業銀行有權劃轉賬戶內款項用于清償租賃公司到期信貸資金。此外,建議針對大型融資租賃設備進行投保,并約定將商業銀行設定為相關租賃標的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確保設備的變現能力。
(三)制定嚴謹的貸后監控措施
1.建立資金專戶監管制度
建議商業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授信時,嚴格對應租賃合同。此外,信貸資金的發放應受托封閉運作,同時建立應收租金專項資金監管賬戶,通過該監管賬戶密切跟蹤應收租金的回籠情況,并根據應收租金實際回籠進度及時收回商業銀行信貸資金。
2.監控租賃公司資產質量與信用風險
定期對融資租賃經營情況進行監控,并加強對中小型融資租賃公司的監控頻率,建議不超過3個月。深入現場調查、多渠道了解租賃公司實際經營和財務情況,并監控其資本充足率、應收賬款不良率、資產五級分類情況等關鍵指標,根據實際監控結構及時調整授信策略。
3.關注承租人的資產質量與信用風險
商業銀行應定期關注承租人風險狀況,包括但不限于:關注承租人的行業景氣度變化對其租金償付能力的影響;定期收集承租人財務報表,判斷其經營持續性、盈利能力、現金流狀況,評價第一還款來源的可靠性。
4.引入法律合規審核機制
建議商業銀行引入法律合規性審核機制,多部門協同審查,即:在授信審查審批流程中加入合規性審查流程,由法律合規部門專業人士針對融資租賃交易合同、租賃設備購銷合同、擔保合同、回購合同等相關協議進行法律合規審查,針對租賃物的范圍、購銷環節、所有權、相關當事人違約責任、保證人擔保責任、廠商回購義務等方面出具法律審查意見,確保融資租賃業務真實有效,融資租賃合同及任何補充或修改文件中未設定任何不利于商業銀行行駛權益的限制性條款,多方面防范潛在的業務風險與法律風險,為最終授信決策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