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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中國銀保監會掛牌八個月之后,中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趕在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周年紀念日的前一天,統一掛牌,銀、保監局正式合并,此時距銀保監局籌備組成立整整兩個月。
12月17日上午10點,銀保監會下轄的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銀保監局統一掛牌,啟用名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XX監管局”的牌子。各銀保監局籌備組組長和成員、副處級及以上干部、分局主要負責人,以及當地政府分管金融的領導和金融辦/局負責人等人參加了掛牌儀式。
據《財經》記者從多個信源了解,上周五(12月14日),各銀保監局根據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做好派出機構掛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向各自轄內機構下發了參加掛牌儀式的通知。周末,早已備好的新牌子,提前掛在了各局合署辦公所在地的大門前,蒙著一條紅色的綢布。
八個多月前的4月8日,銀保監會在北京金融街也舉辦了簡單的掛牌儀式,10月8日對內宣布了“三定”方案。10月18日上午,宣布了各銀保監局籌備組負責人名單,銀、保監局整合開幕。據了解,和銀保監會的整合程序一樣,銀保監局也是先掛牌,再公布“三定”方案,目前各銀保監局局長的任前公示已結束。
兩月完成籌備
根據《財經》記者10月18日的獨家報道,當日銀保監局宣布了各銀保監局籌備組組長人選,正式啟動銀保監局籌備。
據統計,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銀保監局之中,有15家由原保監局局長擔任整合籌備組組長,占比接近四成,與銀保監會各部門來自銀、保系統的比例大致相當。
銀保監局的一個新變化是取消此前大局(局長為正廳局級)、小局(即局長為副廳局級)的區別,統一為正廳局級。
《財經》記者獲悉,10月18日銀保監會召開銀保監局籌建組部署會議后,各銀保監局籌備組組長便迅速到位,在各自轄區內成立籌備組,部署轄內的各項整合事宜。
據了解,根據銀保監會提出的省級派出機構改革過渡期日常運轉的要求,各銀保監局籌建組大致按人事“三定”、財務資產、綜合辦公和宣傳,以及督辦監督等相關板塊分工,成立了人事工作、集中辦公、財務資產、文化融合、市縣機構改革和監管工作等籌備專項工作組,并對轄區人口、區劃以及監管隊伍分布等情況開展了統計。各組在11月初制定了各自的細化方案。
一些銀保監局籌備組,還多次組織轄內分局相關負責人召開座談會,聽取基層對省局和分局“三定”方案的建議,并與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以及金融局或金融辦,就當地金融機構的監管和銀保監局“三定”溝通和汲取建議。
與原本便在同一座寫字樓辦公的銀保監會相比,大部分存在一定地理距離的銀、保監局,其整合要復雜得多。據了解,一些銀保監局選擇在原銀監局或原保監局辦公樓辦公,一些則另擇新址。
增設縣局,監管力量下沉
對比此前的銀保監會派出機構體系,本次派出機構改革的一個最大變化是設立省、市、縣三級,監管半徑延伸,監管力量進一步下沉。
據了解,銀保監市分局、縣支局的掛牌工作也正在準備之中。按此前規劃,如一切順利,今年底前將完成派出機構整合。
除了將共計72家銀、保監局整合為36家銀保監局,由于銀、保監體系的監管層級和監管半徑各自不同,因此還涉及市、縣級派出機構如何設置。
從近年來爆出的金融業風險事件來看,重大風險多發生在法人機構,是基層金融市場亂象的根源。但目前各地派出機構的監管隊伍主要側重于銷售行為、價格競爭等合規性的微觀監管,對法人機構的監管資源配置不足。
根據原銀監會披露的2016年報,銀監會系統包括36個銀監局、306個銀監分局和1730個監管辦事處,加之北戴河、沈陽、順德、廊坊4個培訓中心,全系統逾2.3萬人。原保監會則設有36個省(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級保監局、13家地市級保監分局,全系統約3000人。目前原銀監會在一些地方設有監管辦事處,而原保監會僅有13家地市級分局,在縣級未有監管隊伍。
事實上,在派出機構的設置上,兩會的最初模式便各有不同。原保監會早年曾實行大區制,最初在九大區設立監管辦事處,其他省會城市設立特派員辦事處,后來才撤辦設局。成立較晚的原銀監會則在成立之初,便是按行政區劃的層級設為省級和地市級。
據一些地方監管系統人士介紹,各地的原銀監監管辦事處情況不一,資源配置也各有不同,有的辦事處僅有三人。還有一些辦事處實行所謂的集中辦公,即名義上是縣級辦事處,實則集中在市局辦公。由于沒有監管執法權限,監管辦事處一直處于頗為尷尬的境地。
對于原保監會來說,由于沒有縣級派出機構的編制,監管無法延伸到縣級一線市場。此前曾有原保監會人士感嘆,省局人數本身就很有限,不到百人的監管隊伍,要監管省內多達百家分支機構,且對分支機構的監管,主要是銷售行為、價格競爭等微觀監管,監管工作量非常大,光是各種現場檢查就疲于奔命。
金融“十三五”規劃提出,金融監管部門的職能定位是微觀審慎監管、行為監管與金融消費者保護,這意味著,以現有監管力量,監管壓力將進一步加大。
此外,隨著銀行和保險法人主體增加,且有相當一部分的法人主體位于地級市,而目前派出機構對于法人層面的監管資源配置不足,一些領域和金融機構甚至游離于監管視野之外。
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改革的一個重要的爭議點便在于,中國人民銀行(下稱“人行”)縣級支行的編制和機構是否會分流或劃轉給銀保監會的縣級派出機構,以彌補其在基層監管隊伍不足的問題。
多位接近銀保監會和人行的人士透露,今年四月,由央行金融穩定局牽頭,就保留人行縣支行必要性和進一步強化其履職進行了調研。
據了解,銀保監會高層希望通過劃轉人行縣支行,補充和增強自身縣級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不過,該方案被媒體曝光后,在人行引起不小的爭議。
一位接近人行系統的人士透露,人行支行是否劃轉,可能將根據人行“三定”的情況而定。即使最終確定劃轉,可能也會在三年過渡期內逐步實施,且有可能是一省一策。
目前對于銀保監派出機構來說,已有充實監管力量的舉措。10月23日,銀保監會在官網發布了2019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通知,明年將為省、市、縣派出機構招錄新成員共1214人,其中縣級派出機構3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