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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桿”已進入“深水區”
1. 當前國內宏觀形勢
經歷過兩年的同業去杠桿、治理金融亂象、資管新規等各項政策的實施,現在終于到了對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行(以下簡稱“三類公司”)的統一監管,但也已經到了“深水區”。
前期的同業、資管整頓大致相當于“松油門”,即將對三類公司的監管則是“踩剎車”。“松油門”階段,還是有很多問題能夠掩蓋,“踩剎車”,是即將揭蓋子,暴露風險的階段了,絕不僅僅局限于2018年上半年債市違約的數量級了。
2. 當前國內微觀形勢
近兩年國內微觀經濟形勢,國有企業方面,經過供給側改革,目前較為穩定。平臺公司方面,通過平臺、市政、景區、醫院形式大量向融資租賃公司融資。上市公司層面,有幾十家甚至上百家常年在全國各地通過非銀、民間融資;股權質押完了,設備融資租賃,設備租賃完了,應收帳款做保理,應收賬款不夠了,民間借貸。
想必2018年債市違約的部分公司,各位都不陌生吧?這幾十家中今后一年之內大概率是要出問題的。現在不少機構事后諸葛亮,侃侃而談,從行業趨勢、公司治理、財務分析等各角度來分析債市違約公司各種風險點。
對于三類公司的業務條線老業務員來說,什么也不用分析,一兩年前就知道了,一個詞“網紅”。整體上看,雖然三類公司的業務總量并不是太大,但這三類公司的資金成本決定了,資金大部分投向了風險較大,杠桿率較高的資產。
目前已經到了防范金融風險攻堅戰階段,對三類公司的監管在國外形勢變化無常,國內形勢較為嚴峻的大環境下,一旦處理不慎,很可能會引起一定數量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爆倉,還有可能波及上市公司擔保圈。從這一點來講,對三類公司的監管,是最復雜最艱苦最關鍵的,可以說已經進入到了“去杠桿深水區”。
對當前形勢的各種不當認識,“杠桿病”是“慢性病”,“去杠桿”應是“持久戰”
對當前形勢的不當認識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一棍子打死”,以平臺為例來說,認為“地方債40萬億,我們的地方政府就沒有一個想還的”。實際情況是,全國的平臺公司,千差萬別,從級別上來講,有省級平臺、市級平臺、縣級平臺,從地區來講,有沿海發達地區平臺,有中西部落后地區平臺。
這些平臺除了個別“網紅平臺”外,絕大多數非常愿意還款,從平臺財務人員到平臺高管再到當地財政局乃至政府分管領導,誰都不愿意債務逾期,逾期了任期內怎么辦,個別領導可以調走,財政局、平臺公司干部職工往哪跑?以后的融資工作是不是又要求爺爺告奶奶?平臺公司還款意愿沒有問題,問題在于還款能力,超越當地財政負擔能力高額舉債,是預算軟約束問題!
二是“一條道走到黑”,少數三類公司不管大小平臺,發達地區還是落后地區平臺,頑固堅持剛性兌付理念,認為平臺公司就不會有問題,出了問題也有人管,隨便借,超越了風控底線,超越了法律法規底線,違規向平臺公司融資,把賭注壓在了還款意愿上,較少考慮還款能力問題,進而積累了較大的風險。
三是“一片大好”,對形勢盲目樂觀,2018年債市違約較多,這兩天還有些觀點認為“債券違約事件真的只是尾部極端個案”。事實上,違約情形現在既不是尾部,更不是極端。經常在業務條線跑的,應該對去年到今年債市違約的一些公司很面熟吧,他們是不是長期在融資市場上徘徊的“網紅”公司呢,大家心里都有數,還有多少“網紅”公司沒暴露呢,大家心里也都有數。像2018年上半年債市違約的情形將來一段時間可能會成為一個新常態,也可能在其他領域頻繁出現。
四是“一葉障目”,認為“去杠桿民營企業成了背鍋俠”,還是秉承著某些群體一貫的受到了歧視這種論調。現實中,據筆者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是一個很大的概念,金融機構并不會因為刻意在意這兩個標簽,優質的科技行業民營企業遠比過剩產能大國企融資便利多了。況且“去杠桿民營企業成了背鍋俠”這個結論的論據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方面,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變化,加上規模以下企業呢?加上非工業企業呢?2018年違約的案例中,也有不少國有企業吧?
總之,“杠桿病”可能是個“慢性病”,“去杠桿”也可能是個“持久戰”,攻堅戰。如果加杠桿加了十年,指望短期快速去杠桿,是不現實的。下面筆者結合上述情況,從監管策略角度來分析以下如何管理三類公司。
監管策略之一 :“防抱死”
筆者認為當前的監管策略,應慎用“急剎車”,適宜用“防抱死”,在“剎車”的過程中,時刻注意“抱死”問題,具體來講:
1. 指標設置宜松不宜緊
三類公司經過多年寬松監管環境下快速發展,突然嚴格參照其他類型公司監管,會導致競相調整,大規模抽貸,極易引起資金的踩踏,2015年股市配資快速去杠桿導致股市大跌,2017年底信托去杠桿導致高質押率上市公司承受極大壓力。2017年底這些上市公司的壓力不少都是三類公司來緩解的。故此,從實際出發,初期監管指標建議設置較為寬松,具體實施后,根據監管效果和內外部環境再隨時調整。
2. 整改時間宜長不宜短
在具體實施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階段,對于存在問題的三類公司,給予的整改時間盡可能放長,給三類公司更大的回旋余地,分階段分指標來整改,一步步來加強監管。整改時間過短,三類公司倉促行動,必然會出現,本來實體企業好好的,突然碰到密集壓額度、抽貸,進而導致資金鏈緊張,甚至出現斷裂現象。
監管策略之二:“精準去杠桿”
忌用“全面一刀切”,宜用“精準去杠桿”:
1. 當前實際狀況。
國企經過供給側改革較為穩定,且國有企業擔保主要在單個集團內部,與集團外互保現象較少。平臺公司分化嚴重,風險程度千差萬別,但平臺公司風險主要聚集于當地,區域內平臺公司對外擔保也較少。民營企業隱蔽負債較多,并且不少大企業深陷擔保圈。
2. 未來應對措施。
鑒于上述情況的復雜性、多樣性,在對三類公司監管策略不宜全面一刀切,應當發揮地方監管機構的靈活性,允許地方監管機構在銀保監會統一指導下,針對該地區三類公司“精準去杠桿”,這個“精準去杠桿”初期可以是針對平臺類公司業務的精準監管,逐步可以細化到針對三類公司在某個地區,平臺類業務的“精準去杠桿”,比如可以針對某地級市平臺類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監管指導意見,某地區上市公司民營企業商業保理業務監管指導意見。“精準去杠桿”要客服的就是以往部分政策出現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當然這個建議需要非常大的上下協調工作。
監管策略之三:“窗口指導”
少用“條條框框”,多用“窗口指導”,對三類公司的監管,不像前期的對銀行、信托、資管等機構的監管,以往這些監管往往本身是有成熟的規章制度,而時下三類公司并不具備成熟的規章制度,在這個階段,應當是多用“窗口指導”摸清實際狀況,總結經驗,再逐步完善“條條框框”,在攻堅戰的關鍵階段,盡可能的實事求是的根據戰場的動態變化來適時調整監管思路和監管方法。
攻堅戰情況下,前期的作戰計劃都需要后期的靈活機動的執行,甚至不排除作戰計劃的大規模調整。因此,對三類公司的監管,前期應當多一些靈活機動的“窗口指導”,少一些一成不變的“條條框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