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優化升級產業母基金實施方案》完成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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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實現政府產業基金持續健康運行,落實臺州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動方針,根據市政府對產業基金制度迭代升級的要求,《臺州市優化升級產業母基金實施方案》針對基金運作中存在的出資結構有待厘清、運作機制有待更新等問題進行了修訂完善。
本次《方案》修訂主要對基金規模、管理費、滾動投資等關鍵要素進行調整細化:一是明確基金首期規模31億元,由市財政、市國運集團、市金投集團共同出資,目標總規模達100億元;二是 在管理費用上,新增管理費條款,原則上按照投資金額0.6%的比例,按年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費用,強化激勵機制提升投資效率;三是實行滾動投資機制,明確將收回的本金和取得的收益全額繼續用于投資,從而加快推動臺州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未來市金投集團將切實承擔好基金管理運作責任,積極發揮產業基金的帶動作用,致力于引導資本、項目、技術、人才向重點產業、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匯聚,形成以優化升級產業母基金為主體,各種天使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大型并購基金等相互合作配合,覆蓋企業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和上市后再壯大等企業發展各階段的產業基金體系,為臺州奮進“三高三新”貢獻力量。